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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09/12/12 10:17:01 浏览量:1485

按:自2008年5月在全国开展“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以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相继启动并深入开展了“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围绕“四个走进”组织了一系列计量惠民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2008年共走进集贸市场23933家,检查集贸市场在用衡器1282155台,受检率从行动前的75.5%提高到行动后的92.2%。集贸市场设置公平秤的总数从行动前的21035台提高到行动后的28240台,受检率从行动前的85.4%提高到行动后的97.4%,查处计量违法案件3528起;走进医疗卫生单位48540家,检查在用医用强检计量器具652855台(件),受检率从行动前的77.9%提高到行动后的90.6%,查处计量违法案件2134起;走进眼镜店19666家,检查在用验光配镜用计量器具76595台(件),受检率从行动前的90.9%提高到行动后的98.1%,查处计量违法案件556起;走进社区乡镇(含学校)22360家,提供免费检测居民用计量器具服务176000次。

    二、取得成效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通过采取形式多样的监督检查和计量惠民活动,建立健全了辖区内集贸市场、医疗卫生单位和眼镜店在用强检计量器具档案;提高了集贸市场、医疗卫生单位和眼镜店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加强了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培育了一批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强化了计量惠民工作,在民生计量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计量器具强检档案日臻完善。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对辖区内集贸市场、医疗卫生单位和眼镜店在用强检计量器具进行了调查摸底,进一步摸清了专项行动对象的基本情况,提高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此基础上,对未建档的计量器具补充建档,进一步完善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档案,为专项行动提供了可靠的信息。另一方面通过建档工作,各地更加全面地掌握了民生计量器具的基本情况,强化了对民生计量器具的管理,为专项行动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辽宁省局统一绘制了各类表格,建立了集贸市场、医疗卫生单位、眼镜店、社区乡镇登记档案薄,形成了动态数据库。广西自治区局将经营单位按计量管理基础优劣分为A、B、C三级,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推进目标、监管方案和帮扶方式,确保专项行动的实效性。
    (二)计量器具受检率普遍提高。专项行动期间,各地结合“四个走进”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监督检查活动,充分发挥计量技术机构的优势,解决了以往日常监管与计量检定信息沟通不畅的问题,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公平秤以及医疗卫生单位在用医用强检计量器具、眼镜店在用验光配镜用强检计量器具的受检率都得到了大幅度提高,强制检定工作得到有效推进。其中,海南、云南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公平秤和医疗单位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增长幅度都超过了20%。福建平均受检率达96%以上,创历史最高水平。
    (三)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初见成效。各地都将此次专项行动与推进《商业 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的贯彻实施和诚信计量体系的建设相结合,在集贸市场、医疗卫生单位、眼镜店率先推行商业、服务业自我承诺,质监部门核查公告以及消费者监督的诚信计量监管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计量诚信档案,培育了一批计量诚信示范单位,有力地推进了诚信计量体系的建设,为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青海省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商贸企业计量诚信档案,对其进行全面动态监管,并对计量诚信状况不佳的商贸企业实施重点监控。湖北省局分行业发布实施了眼镜、集贸市场、超市等《诚信计量行为规范》地方标准,用贯标的方式,引导企业自律。吉林、山西省局实行分级管理,对综合评分高的经营单位,授予“诚信计量单位”,并载入“诚信计量红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
    (四)计量惠民工作实现了新突破。各地在专项行动中坚持“监督检查和计量惠民相结合、重在计量惠民”的原则。一方面对集贸市场、医疗卫生单位和眼镜店采取提供免费培训、技术服务以及减免检定费用等多项实实在在的扶持措施,直接惠及集贸市场、医疗卫生单位和眼镜店经营者,充分体现了计量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如江苏省局2009年将对全省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全省村级卫生室以及苏北五市乡镇卫生院在用医疗计量器具实施免费检定;另一方面开展形式多样的计量惠民服务,组织人员走进社区、乡镇、学校,开展免费咨询和检测等服务,对计量投诉依法进行处理,进一步拉近了计量和广大群众之间的距离,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享受到计量带来的实惠,有力地扩大了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实现了计量惠民工作的新突破。

    三、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地对专项行动都高度重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层层分解行动责任,落实行动目标,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务求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浙江省局、宁夏自治区局把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系统都由一把手亲自抓,确保了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福建省局年初就把民生计量作为全省计量工作的重点,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贵州省局将“四个走进”工作制成四个表格下发基层局,实施工作数据能环环相扣可溯源的表格管理。
    (二)政府支持、减免费用。各地都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争取政府支持,特别是争取把民生计量纳入当地财政预算范围,重点用于解决集贸市场、乡镇以下医疗卫生单位的计量器具强检费用,建立以政府财政支持为主渠道的民生计量经费保障机制。对目前暂不具备将强检费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的地区,各地也结合实际采取了减收、免收、缓收等多项直接优惠措施。福建把乡村、社区医疗机构常用计量器具和集贸市场衡器检定费用列入2009年政府财政经费支出。浙江对经济发达地区实现政府埋单;对经济欠发达地区采取“财政补助一点,质监部门减免一点,使用单位自负一点”的办法,有效地解决民生计量器具的检定费用问题。
    (三)部门配合、协同作战。各地在专项行动中都注意与相关部门配合,互相支持,协同开展各类检查,稳步推进专项行动。集贸市场因为环境复杂,计量管理薄弱,通过与工商、商务等部门配合使工作较好地得到推进;“健康计量进医院”、“光明计量进镜店”等活动与卫生部门联合开展后,医疗卫生单位积极配合,医用计量器具的计量监管上了一个新台阶。安徽、浙江省局与省工商、卫生、商务、教育等部门联合发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共同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四)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地采取多种方式宣传专项行动,扩大了民生计量的社会影响,为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通过 “质量月”等大型公益活动,宣传计量法律法规,全面提高集贸市场、医疗卫生单位和眼镜店从业人员的计量法制意识和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二是总局组织编写并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放了专项行动的宣传画和宣传手册,各地也结合实际印制了形式多样的计量惠民宣传材料。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免费向群众发放各种宣传材料60余万份,义务接待群众咨询40余万人次。三是通过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体及时对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提高了社会对民生计量的关注度。福建、贵州省局通过手机短信群发专项行动宣传信息700余万条。上海、内蒙、重庆、山东省(直辖市、自治区)局等在网站上开设专项行动专栏,及时发布专项行动最新的进展情况。
    (五)督促检查、务求实效。为全面了解各地专项行动开展的总体情况,掌握实情、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总局分别在浙江和贵州组织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召开了专项行动经验交流会,并对专项行动进行了督促检查,总结了先进经验,及时解决了各地遇到的问题,推动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四川、上海、山东省(市)局等也定期或不定期地在本省(市)内进行实地调研和督办工作,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青海省局组织开展了集贸市场“巡查巡检”和“回头看”活动,对发现仍存在问题的市场,要求主办者限期改正,使集贸市场管理要求进一步得到明确。

    四、先进经验

    各地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积极进行探索,总结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先进经验。
    (一)关于诚信计量进市场。一是依托地方政府,加强与工商、商务等集贸市场管理部门的协作,共同解决集贸市场在用衡器的配备和监管难题。各地,如北京、福建、甘肃、山东、天津等,纷纷采取措施,或是纳入政府文件,或是与工商、商务部门联合出台政策,畅通了集贸市场计量监管渠道,强化了集贸市场计量监管的有效性。
    二是各地都积极推行“四统一”“四落实”的长效监管机制。目前,全国大部分有条件的省市都已经做到对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减免检定费用,对公平秤免收检定费用,这一举措受到广大经营户和市场主办者的好评,集贸市场的计量监管工作得到有效推进。根据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看,有条件的省(市),如北京、天津、上海、辽宁等,在辖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四统一”或者“四落实”。对暂不具备全面推行“四统一”条件的省份,如内蒙、青海等,在辖区范围内实施分级管理,即条件具备的地区先实行“四统一”,其余地区积极实现“四落实”。
    三是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在用衡器和公平秤的监督管理,尤其是推行检定明示告知制度,即由市场主办者自行确认市场内在用衡器及公平秤已经计量检定合格,可以放心使用,同时公布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如贵州、广西、黑龙江、辽宁、内蒙、湖南、陕西等省份采取这一举措极大地促进了主办者和经营者的自我自律管理,也提高了消费者的保护意识,实现了对集贸市场在用衡器的自行监督和社会监督。
    (二)关于健康计量进医院。一是联合卫生部门开展计量监督检查,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医疗卫生单位“门难进、器具难检”的现状,特别是许多省份,如安徽、河北、上海、天津、江西等,初步形成了质监部门与卫生部门紧密协作的双重监管模式,这一模式对提高医院的计量工作意识,强化医疗机构的计量管理工作,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二是着力解决县以下条件相对薄弱的医疗卫生单位的计量管理问题。各地质监部门,如上海、天津等,组织计量技术机构对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开展计量法律法规和计量业务知识的免费培训,将计量技术机构的工作重心前移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同时结合当地实际对县以下条件相对薄弱的医疗卫生单位采取了免收检定费用的作法,保证了广大农民及社区居民等弱势群体的生命健康安全,创造了计量准确的平安就医环境。
    三是对医疗卫生单位采取“监督与服务相结合、重在服务”的监管方式。各地,如广西、河北、黑龙江等,在进行监督检查的同时,都突出做好对医疗卫生单位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引导和帮助其加强计量管理工作,完善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计量器具档案,提高了其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的受检率,改善了医疗卫生单位的计量监管环境。
    (三)关于光明计量进镜店。一是建立健全眼镜店“配、验、检、保、监”的长效监管机制。如黑龙江、湖南、新疆、山西等,通过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督促眼镜店配备与其工作相适应的计量器具,保证眼镜店在用强检计量器具依法经计量检定合格。此外,定期或不定期对眼镜店开展计量监督检查,强化了对眼镜店的计量监管力度。
    二是试点推行眼镜店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确认制度。各地采取检查或者核查的方式,对眼镜店验光配镜用强检计量器具符合计量法制要求的,向眼镜店颁发《眼镜店计量检定合格确认证书》。《眼镜店计量检定合格确认证书》的格式式样由省级局统一制作,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后,在证书上注明检定有效期,证书有效期与检定周期同步,同时公布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举报投诉电话,加强社会监督,如四川、甘肃、湖南、广东等。
     三是将“光明计量进镜店”同计量惠民活动相结合。各地,如安徽、上海等,在监督检查和帮扶支持的同时,动员并组织眼镜店开展一系列的计量惠民服务活动,如“免费验光、免费校准、免费小修”的计量“三免”活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保护视力和选购眼镜的咨询服务等,使广大消费者能够放心配镜。
    (四)关于服务计量进社区。一是通过召开社区群众参加的座谈会、向社区群众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尽可能的倾听民意,了解民情,听取民声,使政策的出台更加有效,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实际的计量服务,如浙江、上海等。
    二是采取开放参观实验室、设立免费咨询服务日等多项措施,对老百姓送检的生活用计量器具提供免费检测服务,组织义务服务队等利用节假日分赴各社区、乡镇、学校开展服务工作,将服务计量进社区活动长期化、固定化、制度化,如河北、湖南、陕西、江西等。
     三是各地的计量服务活动都注重向乡镇、农村转移,注重向个体经营者、农民、老人等弱势群体倾斜,减轻个体经营者和农民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他们的切身利益。上海市局在重阳节期间为本市百岁以上老人免费赠送血压计1100多台。福建省局向社会免费发放10万个100克标准砝码,用于群众日常核对、校准集贸市场公平秤和电子计价秤。甘肃省局在农产品、棉花收购期间,抽调计量技术人员下乡镇农村巡回检查、检定农产品及棉花收购、加工点和流动收购车辆的计量器具,确保收购期间计量器具量值准确,广大农民切身利益不受侵犯。

    四、存在问题

    从总体情况看,专项行动进展是顺利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专项行动进展不平衡。由于工作基础不同,重视程度有别,专项行动进展不平衡。有的进度较快,已提前完成专项行动的部分目标。如河南已完成“健康计量进医院”和“光明计量进镜店”的目标。山东已完成“诚信计量进市场”的目标。有的则进度较慢,对专项行动认识不够深刻。此外,各地内部进展也不平衡,部分地区由于领导不够重视,地理位置偏远,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还存在较大困难。
    (二)专项行动进展不深入。虽然专项行动开展迅速,效果明显,影响广泛。但是部分地区进展仍然不够深入,工作流于表面、重在形式,“四个走进”没有真正到位。集贸市场由于计量监管难度大,保证周期检定率仍存在困难。公平秤的配备率和合格率仍未达到目标,甚至多次遭到损毁。流动市场和流动摊位的在用衡器受检率仍然较低;“健康计量进医院”各地普遍存在重城市轻农村的现象,尤其是乡镇以下医疗卫生单位计量器具受检率低的现状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眼镜店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确认制度仍有待全面推行;由于社区乡镇学校数量庞大,免费服务成本较高,开展难度也较大。
    (三)“四个走进”步调不一致。目前,专项行动中“四个走进”的步调尚不一致。由于眼镜店的计量监管基础较好,各地“光明计量进镜店”活动普遍开展比较迅速,活动也比较深入,覆盖也比较广泛,眼镜店验光配镜用强检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在“四个走进”中也是最高的,达到98.1%。但其他三个走进稍显落后,集贸市场和医疗卫生单位的计量器具受检率仍有待提高,仍有8个省服务计量走进社区乡镇的数目尚不足百家。

    五、下一步要求

    按照总局的工作部署,今年是“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开展的最后一年,也是关键的一年。专项行动要想取得更大实效,全面完成总体目标,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一)要继续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总结前期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更为有效的监管机制,继续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确保年底前如期完成总体目标。
    (二)要继续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要继续加大向政府工作汇报力度,加大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力度,建立起由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的民生计量工作新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把专项行动上升到政府工作层面,列入政府考核目标。要努力确保民生计量工作经费,尤其是要继续争取把集贸市场、乡镇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在用计量器具强检费用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从根本上解决民生计量问题,全面提升专项行动的有效性。
    (三)要继续加大宣传报道范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惠民措施和工作成果,扩大计量在全社会的影响。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深入到集贸市场、医疗卫生单位、眼镜店,要服务到社区、乡镇、学校,要落实到农村、基层、群众,为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要继续落实督查督办工作。要继续落实督查督办工作,对专项行动进展缓慢、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显著的地区,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确保专项行动总体目标的顺利完成。总局将安排在适当时间对部分省开展计量惠民的督查工作。
    (五)要继续加强信息报送工作。2008年,各省级局都把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以月报等形式向总局进行了报送。2009年要继续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除按时报送月报外,还要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此次专项行动的全面总结及“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统计总表报总局计量司。

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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